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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规则
时间:2008-10-9 9:43:09 来源:本站整理 作者:zlhao 编辑: 访问次数: 关闭

    考试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,每个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具体内容如下:
    (一)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检查。
    (二)佩带校牌进入考场,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进行考试,未带校牌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。非应试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    (三)将座位调整,拉开距离,按编定顺序入座,不得任意更换座位和移动桌凳。
    (四)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,按指定位置就座,校牌按要求佩带在左胸前,要主动配合监考老师查对。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取消考试资格,开考30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场。
    (五)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未经许可的用品,考试用统一使用的答卷纸。学生领到考卷后,首先检查有无字迹不清、是否少页和分发错误等问题,然后填写学号、班级、姓名,考试铃响后才能答题。
    (六)答题时,不准互借文具,确需借用者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并代为借还。对试卷上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,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探问涉及试题的有关问题。
    (七)答题时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书写在草稿纸上的内容一律无效,不予评分。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和其它的内容,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 (八)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禁止交谈、喧哗或进行其它影响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。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    (九)应独立答卷,在考试中有夹带、传递、抄袭、偷换试卷、替考舞弊行为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学生答卷时中途不得离开考场。考试完毕交卷者,举手示意,由监考教师验收后,方可离开教室。答卷一经学生带出考场即作废。如有特殊原因离场者必须由一位监考老师陪同。
    (十)考试终了铃响后,学生应立即起立停止答卷,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,有顺序的退出考场。
    (十一)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,如有扰乱考场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,按作弊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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